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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4-11-07 17:59:12 发布人:小编 浏览:

项目概况

姚安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姚安县中医医院官网》(http://www.yaxzyyy.com/)或《微信公众号平台》查看招标公告,并于2024年11月28日14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HYZB2024YC0065。

  2.项目名称:姚安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37万元,A包:29.7万元;B包:7.3万元。

  4.最高投标限价:A包:29.7万元;B包:7.3万元。

  5.招标范围:姚安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

  7.质量承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监管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成立时间不足的可提供已有报表)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或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并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报价评分,小微企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并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2.4请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2.5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信用要求:供应商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2020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说明。

  3.3产品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投标产品须为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前一年内生产的全新设备,提供承诺书。

  3.4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恒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姚安县荷城智慧农贸市场旁二楼)

  3.方式:报名现场获取,报名时须持下列资料复印件并加盖红章:

  (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或彩色复印件);(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售价:4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28日14:30(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恒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公告在《姚安县中医医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递交现场纸质文件。

  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3.其他:

  3.1供应商可同时参与一个或多个标包投标,一家供应商可同时中标多个标包。

  3.2招标代理服务费:20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姚安县中医医院

  地址:姚安县栋川镇西正街1号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方式:0878-5712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恒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姚安县荷城印象荷城智慧农贸市场旁

  联系方式:19995838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老师、王老师

  电话:19995838997、18987813507

附件: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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