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3-22 11:59:54 发布人:杨斌 浏览:
办理依据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源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2、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云政发〔2014〕20号)
3、楚雄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楚政通〔2014〕39号)
办理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楚雄州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县市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办理准备材料
户口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居民本人到乡镇(街道)事务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乡镇(街道)事务所进行复核审批后打印录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系统,并按规定时限将《参保登记表》、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一并上报县城乡居民管理服务中心
3、县级城乡居民经办机构进行最终审核后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并将新增登记人员信息提供给金融机构制作社会保障卡用于缴纳保险费。
主管部门: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机构: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878-3369408
投诉电话:0878-3369170
办事窗口:
楚雄市城乡居民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6113278
双柏县城乡居民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7712557
牟定县城乡居民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5216730
南华县城乡居民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7212136
姚安县城乡居民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5724597
大姚县城乡居民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6222121
永仁县城乡居民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6721167
元谋县城乡居民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8216963
武定县城乡居民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8716757
禄丰县城乡居民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4121979